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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11-20 01:40:51 | 铭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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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 学校 名称


四川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 德阳 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三、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高职高专院校)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 招生计划 及学费标准


(见附件一)


六、学历证书


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七、 招生 对象及报名条件 铭星网


1.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并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或相关项目八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可参加 艺术 特长生专业测试。


3.在体育运动中的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有特长,并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校级比赛第一名者,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4.美术特长考生须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方可报名,并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成绩以省考试院出具的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5.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校面试录取。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八、报名方式


1.2017年3月4日(周六)至3月14日(周二,18:00截止)考生通过学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报名网址:


2.各类考生在报名时,均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即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


3.每位考生报名时应在综合测试中(普通高中考生和美术特长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艺术特长考生专业测试和体育特长考生专业测试四项),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选择艺术和体育特长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专业测试项目(其中:艺术特长类须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体育特长类须在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中确定一项)。


九、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 2017年3月18日(周六)核准考试名单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于3月24日(周五,18:00截止)到学校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


3.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在3月24日考试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25日(周六),由学校组织。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2.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试科目均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合卷,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结束,由我校负责组织阅卷工作。


3.综合测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总分100分,时间为3月25日(周六)下午14:00~18:00,分别为普通高中考生和美术特长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艺术和体育特长专业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和美术特长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专业测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十一、录取规则


1.对普通高中和中职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或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志愿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2.对美术、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美术考生综合素质面试,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照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成绩优先、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3.各类考生录取最低合格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时间为4月5日至1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本人持身份证到校向学校提交申请,过期学校不再受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7年9月4日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助学方式


就读我院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习奖学金”和校友捐资设立的十余项奖助学金。学校对特困生还通过“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四、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及对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2.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3.单独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


4.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告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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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 14460
办学层次:专科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隶属于保定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河北省涿州市桃园区光明路303号,拥有学前教育等10个招生专业。
1.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报考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2.专业招生要求
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外语要求:报考不限语种,但考生入学后我校各专业只设英语教学。
3.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有学考成绩和无学考成绩分别编制,分别录取,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计划最终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4.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考生文化文化成绩之和作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依次录取。录取时按有学考成绩和无学考成绩分别录取,对于有学考成绩的考生,其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也相同,则比较英语会考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英语成绩也相同,参考经高中毕业学校认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自我评价择优录取。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其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也相同,则参考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学习成绩(社会考生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择优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照填报志愿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4)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划定的分类原则录取,在一志愿录取出现缺额时,按照河北省考试院的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入普通类计划。
(6)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参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5.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2)住宿费500元/年。
(3)学费减免及资助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
7.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涿州市光明路303号 邮编:072750
联系电话:0312-3633460, 0312-3651175
学校网址: www.bdysgz.com QQ:3186225362
附件1: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人数
有学考成绩人数
无学考成绩人数
1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690306
20
30
2
学前教育
670102K
100
150
3
早期教育
670101K
20
30
4
英语教育
670106K
20
30
5
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
670103K
20
30
6
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
670103K
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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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现有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75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校园、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统招、13个省(区、市)单招(含分类招生),在校生17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是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重庆市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高职(专科)招生,各省(区、市)招生院校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以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6200-11500元/年、艺术(美术)类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62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区、市)的投档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方法:

(1)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市(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东、海南、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根据专业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末尾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区、市)单科成绩排序规则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录取。当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其他省区,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末尾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区、市)单科成绩排序规则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若其他各省(市、区)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4)对艺术(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依据:对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为我校与德国柏林易北大学(IB-Hochschule Berlin)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备案编号PDE50DE3A20191075N),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3.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录取体检标准:学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婚庆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护理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以上专业建议条件在录取时不作为录取的依据。

第五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500元/月)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网址:https:// www.cswu.cn

招生网址:https://zs.cswu.cn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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