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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高考加分政策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4-10-22 05:39:53 | 铭星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1010856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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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长宁高考加分政策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院校全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层次
专 业
就读校区
本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法合作办学)
长宁校区
其他专业
松江校区
高职
空中乘务专业
松江校区
其他专业
虹口校区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建议男生报考)。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翻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飞行技术、空中乘务专业须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规定提前参加面试、体检等,合格者方能报考。
十一、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调档比例: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和省级招办规定确定。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情况: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二)艺术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表演专业校考成绩的录取规则:
1.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合格线。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还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
2.录取原则: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总分折算办法: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50%。
(2)专业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分线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分。
(3)表演专业: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专业省统考要求的省份,考生还必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类别的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4)同分情况: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5)各省级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如对合成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折算总分”。
(三)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须提前参加面试、体检和背景调查,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报名且确认有效志愿,方可报考。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同分情况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四)空中乘务专业
1.考生须提前参加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面试、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同分情况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五)专业调剂: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综合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计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的全国性加分,即政策性加分含在投档分中,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不可累计。
2.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投档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缺额数。
3.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4.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第须达到BC。
5.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普通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4.国际商务(旅游及商务管理)(中瑞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2500元(沪价费〔2015〕7号)
5.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价费〔2004〕7号)
6.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03〕34号)
7.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779125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sues.edu.cn
招生处(办)官网:zsb.sues.edu.cn
咨询电话:021-62750183
十六、其他须知
校内转专业办法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长宁高考加分政策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华东政法大学

二、就读校址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2020年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华东政法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5%,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执行,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学校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2020年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为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学校本科招生专业对入学外语考试的语种要求为:
日语(涉外法商)日语或英语
德语(涉外法商)德语或英语
英语(涉外法商)英语
翻译(涉外法商)英语
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入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学校不单独组织且不采用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录取时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公安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身体条件要求;
2.除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部分省份)和本科一批次(31个省份,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次、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
一、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学校录取标准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已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进行专业录取。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录取。对上海市同分考生还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市)招办规定为准;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学校在部分省份的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以及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含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以及华侨港澳台学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均参照普通类型招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三、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学校在江苏省录取时,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江苏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四、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结合考生身体条件,按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结合考生身体条件,进行征集志愿。
普通本科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普通本科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经过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法学,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1.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录取信息的查询
2020年8月1日-8月31日
接待地点长宁校区六三楼106室
电 话021-62071533
2020年7月31日以前、9月4日以后
接待地点松江校区明志楼A210
电 话021-57090220
2.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信访接待等工作
2020年8月1日-8月31日
接待地点长宁校区4号楼108室
电 话021-62071778
2020年7月31日以前、9月4日以后
接待地点松江校区明镜楼B402
电 话021-5709049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ecupl.edu.cn
招生办网站: zsb.ecupl.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57090220

十六、其他须知

学校招生以按大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法学类、法学类(卓越人才实验班)大一阶段进入文伯书院进行通识培养,其他专业大类在其所在学院进行大类培养。大类招生专业在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
自2020年起,学校以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为依托,在部分专业中推行与法学专业复合的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项目实行学分制,基准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学校已有规定年限。双学位项目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学校公布标准执行。学生在完成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授予双学士学位。具体招生专业以各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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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长宁区成人高考报名材料及相关证明?

铭星网(https://www.mingxinged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上海长宁区成人高考报名材料及相关证明?的相关内容。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猎考网帮大家整理好了分享给大家:2022年上海长宁区成人高考报名材料及相关证明一、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电子照片(二寸白底);
3、学历证书原件;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准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符合政策加分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或证书原件;
5、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准备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6、报考医学类的专业需要专业对口,须准备工作证明和相关资格证。
仍有疑问,建议【在线咨询】,指导老师一对一解答,或者【加入考生微信群】,随时随地在线咨询、交流互动。
二、考生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需提供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书。)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需提供真实的符合要求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专科考生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者,确认时须提供当年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成人高校的相关证明。)
3、次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毕业生,可报考今年10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的成人高考。
(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
4、外省市户籍的人员,可报考。
(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5、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区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也是可以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报名的。
(需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仍有疑问,建议【在线咨询】,指导老师一对一解答,或者【加入考生微信群】,随时随地在线咨询、交流互动。
三、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
招生院校将在考生入学时至毕业前将多次查验学生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学院对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持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作退学处理,追回各种录取或学习证件。
考生须为本人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考生由于报名时提供了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报名资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仍有疑问,建议【在线咨询】,指导老师一对一解答,或者【加入考生微信群】,随时随地在线咨询、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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