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0 13:36:03 | 铭星网
法律分析:1、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
4、烈士子女增加2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6,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河北省高校在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法律依据: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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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加10分。河北省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河北省高校在省内招生,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备优惠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申请,未申请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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