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4 04:43:06 | 铭星网
内蒙古大学是211大学。
学校概况:
学校于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所获荣誉:
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41项;共获准人文社科类项目1425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9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4项、重大委托项目1项。
合作交流: 铭星网
学校设有蒙古国研究中心、俄罗斯语言文化中心、加拿大研究中心、日本学研究中心、澳大利亚研究中心、美国研究中心,呼和浩特中日交流之窗,与俄罗斯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合作建有孔子学院。
学校的招生章程:
1、提档比例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学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专业成绩×4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内蒙古大学是双一流大学
内蒙古大学,坐落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是教育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
内蒙古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一流大学建设支持高校、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和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经济学、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金融学、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国家级特色专业 :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蒙古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态学、表演